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毕业生离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18-12-13 09: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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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毕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为切实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和管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增强毕业生的自律意识,使毕业生能顺利离校,特制定本办法。

  一、 行为准则

  1. 毕业生应面向世界、了解国情,确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2. 毕业生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律自省,文明使用互联网;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

  二、 离校时间

  自发布毕业证书领取通知当学期办理完成。

  三、 办理流程

  1. 毕业生须在毕业当期结清所有学费。如有学费余额,在开学初21天内填写《北外网院毕业生退学费余额申请表》,提交到学习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2. 毕业生须按照学院规定时间进行毕业操作并填写档案,应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如实填写档案。

  3. 毕业生须根据毕业证书领取通知要求,到学习中心领取毕业证书及档案。

  4. 毕业生在学习中心领取毕业证书时,须交还学生卡,学生卡丢失者须提交本人手写书面丢失声明。

  5. 毕业生须将档案存至本人档案存放处。

  6. 在毕业当学期,学院将关闭毕业生的北外网院学习平台。

  7. 在毕业后毕业生如需申请学位英语免考;报考学位英语英语;开具成绩单、毕业证明、学位证明,可联系学习中心,由学习中心老师在北外网院学习平台申请办理。

  四、 为严肃校纪,树立良好校风,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毕业生离校期间违纪的,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学院视情节缓发毕业证书;如证书已下发的,将追回并注销;毕业生违纪处分情况记入档案。

  五、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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