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运特选活动注意事项
1、特选活动采取抽取的形式,活动结果将在2007年9月15日前公布在北外网院网站,并电话通知获奖者在2007年9月30日前到北外网院指定领奖地点领取奖学金;
2、奖学金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部分由北外网院按照国家税务政策予以代扣代缴,因异地汇款发生的手续费用自奖学金中扣除;
3、如在2007年9月30日前,北外网院无法与特选出的奖学金获得者电话取得联系,而获奖者也未能在2007年9月30日前与北外网院取得联系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该奖学金权益;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属于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