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幻灯片的编辑
   
  撤消和重做
  
  在幻灯片编辑时,撤消和重做是一项重要功能。 

  所谓撤消就是取消上一步执行的选项或删除键入的上一词条。

  所谓重做就是还原用“撤消”选项撤消过的操作。在PowerPoint中,撤消和重做的对象既可以是一张幻灯片中输入的文本、对象等,也可以是创建的幻灯片。

  比如我们选中一个文本框,按一下DEL键,文本框被删除了。

  我们可以撤消刚才的动作,按一下“常用”工具栏上的“撤消”按钮;这样,文本框就回来了。

  有的人管这叫“后悔”,不小心有什么误操作,可以后悔不做了。

  注意:“撤消”命令只能撤消本次编辑过程中的操作。而且PowerPoint对撤消的次数有规定。下面我们来定义一下,拉开 “工具”菜单;
    

  
  选择“选项”命令,弹出“选项”对话框;
  

  

  单击“编辑”选项卡,在最下面有个撤消选项框(如上图),里面规定了“最多可取消操作数”,缺省数目为20,您可以按需要进行修改。 其实许多内容都可以在这个对话框里进行设置,您可以改变“打印”、“视图”、“编辑”等选项里面的很多内容,您可以自己改变一下,看看都有什么效果。 

  重做就是还原刚才撤消的操作。 

  如果要一次重复很多步操作,可单击“重做”按钮旁的箭头,然后单击想重复的操作名称就行了。“撤消”也是一样。

  与删除、复制等类似,撤消和重做也有两个很有用的快捷键,就是Ctrl+Z和Ct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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