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考场纪律

  • 一、 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迟到十五分钟者不得入场,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可交卷退场。

  • 二、 考生进入考场必须带学生证/准考证(或其它带本人照片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入座后自觉将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

  • 三、 考生进入考场后按指定的座位就座(对号、单行或隔位),考试过程中一律不得擅自离开座位,学生应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否则按违反考场纪律处理。

  • 四、 除必要的文具外,不得将书包、课本、讲义、笔记本等带入考场。如有带入,须按监考人员要求放到指定地点。 考试开始后如发现这些物品仍放在考生口袋里、课桌上、抽屉里或座位上,一律按考试作弊处理。

  • 五、 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说话,遇到试题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其它一律不得提问。

  • 六、 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安静,不得使用BP机、移动电话、电子词典,随身听等通讯器材或资料存储器,不准吸烟、吃东西。

  • 七、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过程中凡有代考、夹带、传递、抄袭、暗示、交头接耳或偷看他人答卷等作弊行为者,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收回考卷,扣其证件,当即写出检查后令其退出考场,考试成绩以零分记。该门课程必须重修,才能获得学分。

  • 八、 考试中途不得离开考场(提前交卷者除外),因病不能坚持考试者,应报告监考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 九、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考试结束立即停笔并按照监考人员要求整理考卷,严禁将考卷带出场外。 经监考人员检查并允许后考生才能交卷离开考场。 不按时交卷者监考人员有权不接受考卷,成绩记不及格。

  • 十、 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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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