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评优管理办法 (试行)

发布时间: 2023-03-30 17: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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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中的各项要求,学院坚持秉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的理念,以为学生提供"全人"教育为目标,将思想政治素养作为学生评优工作的首要考核标准,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优时间
  学院每年进行一次学生评优,一般情况下安排在5月进行。
 
  二、评优对象
  学生评优活动对我院所有在籍学生开放。
 
  三、评优奖项及名额
  一般情况,学生评优奖项包含杰出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评优名额请参见学院发布的评优公告。
 
  四、奖励
  学院对获奖学生予以奖励,奖励形式包含:
  1.颁发荣誉证书;
  2.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对先进个人发文表彰。
 
   五、评优条件
   参选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评优基本条件和各奖项评优具体条件的要求。


  1.评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诚实守信,作风正派;
  (3)具备良好网络学习能力及学习精神,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5)在学习过程中,积极上进,学风严谨,有较强的互助互学精神;
    (6)积极参加学院线上、线下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
  2.各奖项评优具体条件:
  (1)杰出学生:
  ① 按照正常学习进度选课学习;
  ② 学习成绩优异,评选当学期前一学年各门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名列前茅;
    ③ 主动帮助并带动身边同学努力学习,共同进步坚持原则,乐于奉献,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④ 学院将根据评选当学期前一学年各门专业课的平均分排名,以及教务老师推荐情况审核并选拔杰出学生。
  (2)优秀班干部:
  ① 在学期间担任过班长或学习小组组长,及时了解和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做学生的知心朋友且工作积极主动,能在学院和学生之间起到搭建桥梁与纽带的作用; 
   ② 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乐于奉献,在班级或学习小组中至少开展过两次有效的学习交流活动;
  ③ 在已完成最终考核的课程中无未通过记录。
  (3)优秀学生:
  ① 按照正常学习进度选课学习,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当学期前一学年各门专业课的平均分非英语专业达到90分以上;
    ②.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刻苦,在与同学的学习交流中,乐于分享学习经验、互帮互助;
  ③ 在学期间有突出的学习事迹。
  (4)优秀毕业生:
  ① 在正常学制内完成学业(即专升本2.5年);
  ②学习成绩良好,课程计划中的专业课程平均成绩非英语专业达到90分以上;(在学期间表现特别优异者成绩可适当放宽)。
   ③在读过程中,能够主动为新生提供学习上的帮助、乐于分享课程资源与学习心得,带动新生的学习热情。
    特别提示:参加上述四个奖项评选的学生,在符合评优各项条件后,如遇学习中心名额已满的情况下,中共党员和共青团员优先入选。


  六、评优程序
  1.符合评优条件的学生在学期初规定时间内登录学习平台,提交自荐申请表;
  2.教务老师依据评优规定以及学生在学期间表现并结合学生反馈,登录学习平台初审候选人并提交推荐学生名单;
  3.学院依据评优规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
  4.学院将确定最终评优名单并在学习平台公告栏内公布; 学院将择优选取思想政治素质优良、个人事迹突出和申优文字优美的获奖学生自荐信,在北外网院助学微信公众号中进行报道。
  5.最终评优名单发布后,学院将获奖学生荣誉证书及奖品发放给学生。
 
  本办法由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自2023年3月起试行。

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23年0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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