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 2004-09-10 17: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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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北京外国语大学关于本科生撰写学士论文的规定》及教育部 2000 年 8 号文件《 关于对中国人民大学等十五所高校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批复》中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 ,北京外国语大学对我校网络教育学院本科生撰写学士论文做出如下规定: 一、 本科生申请撰写学士论文的资格要求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守纪律和社会主义法制,品行端正; 达到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在规定学习期限内取得了本科学业所规定的学分,高级英语文学文化模块和高级英语专业模块部分课程的平均课程总评成绩达到 70 分(含 70 分)以上(见注 1 ); 学历资格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即专升本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证书,高升本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证书。 未受到过纪律处分。 二、学士论文要求(详见第六章"论文写作要求") 论文的选题方式、内容根据所学专业确定,原则上要求论文内容与高级英语专业模块中的课程内容相符; 论文一律用所学专业语种撰写,主体篇幅为 4000 字左右;附上所查阅的文献资料目录,另写出 500 - 1000 字的中文论文提要。 论文最后定稿要求用微机打印完成,采用统一格式。 论文应有一定思想性,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充足、条理清楚、语言流畅、格式正确; 学生须独立完成毕业论文,严禁抄袭。 三、学士论文辅导   论文由所学专业讲师职称以上有科研工作经验的教师指导。指导教师的职责包括听取学生关于所撰论文的设想,指导学生阅读参考书目,并在学生撰写论文过程中给予具体指导 。 四、学士论文撰写时间要求   论文的撰写在取得论文撰写资格后开始。每年 2 月和 8 月受理论文撰写资格申请,每年 3 月初和 9 月初核准论文撰写资格。论文撰写时间为取得论文撰写资格后的 16 周。 五、学士论文考核要求   论文考核由论文指导老师初评,复评采用两种方式,即通讯评审(见注 2 )和由指导老师、北外网院教学与科研指导委员会成员和北外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评审组随机抽样答辩,答辩形式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按 “ 优秀 ” 、 “ 及格 ” 、 “ 不及格 ” 三级评定。论文评定不及格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重新撰写论文的资格,申请核准后可重新撰写论文。重新撰写的论文成绩不及格者将被取消论文撰写的资格。凡通过复评取得 “ 优秀 ” 或 “ 及格 ” 者即可获得学士学位。 六、学士学位授予   参见《北京外国语大学关于向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第四条和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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