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生撰写学士论文的规定

发布时间: 2010-12-31 10:5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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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外国语大学关于本科生撰写学士论文的规定》及教育部2000年8号文件《关于对中国人民大学等十五所高校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批复》中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北京外国语大学对网络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本科生撰写学士论文(以下简称"论文")做出如下规定:

 

论文撰写资格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守纪律和社会主义法制,品行端正;
  2. 在规定学习期限内取得了本科学业所规定的学分,高级英语文学文化模块和高级英语专业模块部分课程的平均课程总评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
    具体课程:高级英语写作、跨文化交际、文学阅读与欣赏、变化中的英语、英语翻译(1)、(2)或英语教育(1)、(2)或商务英语(1)、(2)或财经英语(1)、(2)或法律英语(1)、(2)。
  3. 学历资格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即专升本必须持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4. 未受到过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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