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统考成绩复核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2-06 10:5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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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12月统考工作计划,现将本次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201612月统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于201722日前提出成绩复核申请,过期将不予受理。考生申请日期以申请信件(当地邮戳)发出日期为准。成绩复核只查卷面得分,不重新评卷。
 
2. 考生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网络教育学院或广播电视大学、校外学习中心不能代替考生申请。考生可在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网址:http://www.cdce.cn/下载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1),由本人签字,并附上准考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后邮寄给所属校外学习中心。
 
3. 校外学习中心审核汇总后于210日前先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寄考区办公室,同时将纸介的考生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盖章后,连同考生的申请表一起挂号邮寄或快递至考区办公室(以校外学习中心当地邮戳为准)。成绩复核不接收任何其它申请方式(如电话、电子邮件、短信、传真等)。网考办在公布成绩的同时公布各考区办的联系方式。
 
4.各考区办公室在接到校外学习中心汇总的复核申请后,218日前予以书面答复将复核结果(附2、附件3Email并快递回复校外学习中心,并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附件2)邮寄和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网考办。由网考办汇总全国成绩复核数据后统一回复各试点高校并在中国远程教育网上提供考生查询。
 
5校外学习中心须在2017228日前将复核结果电话并书面回复考生。

 
2016年12月统考成绩复核工作时间表
 
日 期
2017
1月26日—
2月2日
2017
2月3日—
2月10日
2017
2月11日—
2月18日
2017
2月19日—
2月28日
内容
考生申请
学习中心处理
考区办
复核并回复
学习中心
回复考生
 
附件见平台相关公告:
1. 考生成绩复核申请表及填表须知
2. 考生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
3. 成绩复核情况答复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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