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保证和提高学院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厅字〔2020〕1号)和教育部印发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针对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抽检工作中出现“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评议结果的论文现象,制定本处理办法。
第二条 抽检结果界定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规定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第三条 “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处理
1. “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抽检评议意见中认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学院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核实无误后,学校将依法予以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2. “存在问题毕业论文”抽检评议意见中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被抽检者须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或重新撰写毕业论文,完成后由学校重新组织审核。审核通过则保留其已授学位,否则学校将依法予以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第四条 指导教师的处理
教师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若出现“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评议结果,撤销其指导教师资格,一年内不得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教师指导的毕业论文若连续两届或单届2篇以上(含2篇)出现“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评议结果,三年内不得指导毕业论文。
第五条 对于政治立场、价值取向存在问题,以及涉嫌存在危害国家安全或学术不端等问题的本科毕业论文,学院将按照相应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问题报送学校相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条 本办法由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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